警方國安處拘捕一名男子 涉「起底」及網上發表煽動文字

國安處再出手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2日)上午於香港仔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49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在其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及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起底」罪行的訊息,當中包括侮辱國歌及針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的貼文。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和辦公室,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相關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另外,干犯「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