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修訂傳媒代表定義 不認可記協及攝記協會員證

警方將修訂傳媒代表定義 不認可記協及攝記協會員證

【Now新聞台】警方向四個傳媒組織發信,指即將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不再認可由記者協會或攝影記者協會發出的會員證。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向四個傳媒組織,包括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等發信,指《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將修訂為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傳媒機構,以及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機構;記者協會及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將不再包括在內。

警方認為,修訂後傳媒代表的定義將更明確及清晰,讓前線人員更有效及快捷地辨認記者,在不影響行動效率下盡量配合傳媒工作及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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