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14人涉嫌組織及參與去年未經批准遊行集會

14名民主派人士被捕,包括民主黨李柱銘、楊森、單仲偕、何俊仁;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區諾軒、吳靄儀及何秀蘭;社民連黃浩銘、梁國雄、吳文遠;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及支聯會蔡耀昌。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林穎濠表示,警方行動中拘捕14人,包括12男2女,年齡介乎24至81歲,指被捕人士涉嫌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在港島及九龍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其中5人亦涉嫌於去年9月30日及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被捕人士已經或將會被落案,下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警方指有足夠證據拘捕及檢控有關人士,稍後不排除拘捕更多人。被問到警方掌握了那些證據,林穎濠說,警方根據法律執法,任何人涉嫌違法,警方都會調查,有足夠證據會作出拘捕及檢控。 根據資料,民陣於去年8月18日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李卓人、李柱銘、區諾軒等民主派人士帶頭離開維園遊行,警方其後分別於去年10月1日及10月20日,反對民陣於港島及九龍的遊行申請,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及何秀蘭,就以個人名義分別承接兩次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