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起訴兩女 涉於六四晚違反集會示威權

【on.cc東網專訊】澳門警方早前以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為由,拒絕團體上周四(4日)在議事亭前地舉行六四燭光晚會,當晚有兩名女子疑因持有電子蠟燭及六四事件的相片,被警方截查。保安司今日(11日)表示,會依法起訴該兩名女子,涉嫌在6月4日違反集會和示威權,送交檢察院處理。

保安司表示,過往每年6月4日期間,警方並無禁止市民在議事亭前地舉辦活動,今年是因疫情影響才禁止,警方的分析和終審法院駁回團體上訴的觀點一致。對於明年若沒有疫情能否於6月4日舉辦活動,保安司稱除了疫情,還要視乎其他情況,不能保證一定批准。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早前表示,其兩名女兒參加室內六四燭光集會後回家,途中路經玫瑰堂前地拍照,但隨即被大批警員包圍,她們即時出示身份證,但仍被要求帶回警署核實身份,歷時3小時。治安警隨後解釋,一人已可構成示威,兩人或以上則可構成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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