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申請放債牌 成立財務公司簡易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現時市場上大大小小財務公司共逾一千家,除了由於貸款業務有利可圖外,更重要是成立一家財務公司的門檻相當低,當中並無資本要求,從公司註冊處,以及警務處申請放債人牌照,前後僅須約三個月時間。 市場人士透露,要成立一家財務公司的要求相當簡單,首先政府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小組,申請成為持牌放債人,公司註冊處的申請費用為八千八百元,另須向牌照法庭繳交一千九百一十元,合計涉款約一萬零七百一十元,同時,須向警務處牌照課放債人牌照組遞交申請書及陳述書,在取得警方許可後,牌照正式生效,年期為一年。 無資本要求 三至四個月批牌 有從事樓按之21財務董事莫耀強表示,整個牌照申請過程僅需三至四個月,其中向警方遞交申請後,警方隨後會派員到財務公司登記地址,視察現場環境,只要是普通辦公室間隔,一般均能順利通過,然後便可正式營業。 莫耀強指出,雖然市場有逾一千家財務公司,但會提供樓宇按揭的公司,僅約一百家,而市場須向財務公司承造樓按的人士,多因為個人須債務重組,而物業為最容易取得貸款,故每遇財務問題,業主傾向率先透過物業抵押,借貸樓按以渡過難關。 另外,財務公司一般願意承造物業估價的八成,當中主要為二按及三按,因應估價隨市況變化,扣除銀行承造的頭按,實際二按及三按一般所涉及款額僅約數十萬元,惟隨着承按次數愈高,年息可高至三十厘水平。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