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繭」狙擊Uber 按黑名單拘22司機

總督察劉達輝展示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准許證,其身後為扣查的Uber車輛。

【星島日報報道】Uber司機接連遭法庭定罪後,警方展開新一輪打擊行動,調動三大總警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以「放蛇」方式用手機應用程式召喚車輛,昨晨持「黑名單」採取「破繭」行動,在將軍澳、九龍塘及上水「逐個捉」,共拘捕二十二名違法接客司機及扣留其車,為歷來最多一次,警方會繼續蒐集證據,追查協助及教唆司機的其他人士。 警方再度打擊Uber非法接客行為,昨展開代號「破繭」(Cellbreaker)的行動,拘捕二十一男一女。警方稱,各被捕者年齡由二十一至五十九歲,均涉非法駕駛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兩罪,經扣查後至晚上陸續獲准保釋。據悉,他們大部分屬兼職,正職為廚師或設計師等,加盟Uber由數天至三年不等,所用車輛均屬個人登記,當中包括德國名廠房車及七人車等。 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總督察劉達輝稱,該項行動是由本月開始部署,發現有關司機先在網上平台登記,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收到乘客召喚,便駕車接載乘客至目的地,乘客透過預先登1記信用卡繳付車資,此種行徑已屬取酬載客。 警方派出九龍東、西及新界南三個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喬裝顧客,以Uber手機應用程式召喚車輛,經掌握證據,昨晨十時開始「破繭」。特遣隊人員在全港多個地點召喚有名單的Uber司機,分別前往將軍澳、九龍塘及上水,每程車費五十元至一百五十元不等,在抵埗過數付款後採取行動,共拘捕二十一男及一女司機,並扣留相關車輛,檢走下載有召喚車輛應用程式Uber的手機;其中涉案女子相信是過往行動首次發現的女司機。 劉達輝表示,任何司機載客取酬,必須向運輸署申請汽車出租許可證,以及貼在擋風玻璃左上角,同時要有合乎法例的接載顧客第三者保險,但警方發現被捕司機,俱未有許可證及相關保險,根據法例,有關司機須五日內提交相關保險單。劉更指,警方會繼續追查協助或教唆他人干犯相關罪行人士,他們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Uber發言人稱,會全力支持被捕司機夥伴及其家人,包括提供法律支援。Uber在港備有滿足本港法例《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所要求的汽車共乘保險,每宗傷亡最高賠償額為一億元。獅子山學會亦指Uber給市民多一項選擇,亦可解決公共交通車輛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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