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改善利益申報制度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備受關注的世紀貪污案昨日宣判,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作為歷來涉貪案的最高級官員,最終判囚七年半。有議員認為案件凸顯官員利益申報制度有漏洞,需要改善;法律界亦期望廉署可以繼續秉公處理特首梁振英及前特首曾蔭權的涉貪案件。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大律師郭榮鏗認為,刑期比想像中輕,他指許仕仁曾任高層官員,涉及的賄款多達千萬元,原本預期會被判監八至十年。他說,今次案件有其負面影響,衝擊本港的廉潔核心價值,反映官商勾結,亦顯示利益申報制度的問題,認為當局需要作出改善。 張達明:反映廉署秉公處理 但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認為,刑期較他預期長。張達明指出,案件反映廉政公署秉公處理,相信未來廉署能否無畏無懼、不顧政治壓力,跟進現任特首梁振英及前任特首曾蔭權的案件是另一考驗。 曾擔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王永平表示,問責制推行後,不少有私營部門經驗的人,加入政府,重點不是隔絕他們與商界的關係,而是要優化官員品格審查和財產申報制度。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則表示,今次案件未必與政府有關,而是許仕仁自己出了問題,他暫時未看到政府有需要更改申報制度。他又說,申報制度一直存在,但若不申報,就要承擔法律後果。 前特首曾蔭權任內曾委任前終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的專責委員會,就特首、行會成員及問責官員的潛在利益申報制度完成檢討;但至今近三年,包括將特首納入《防止賄賂條例》收受利益的條文規管仍未落實。 本報記者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