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設緊急狀況停工令 勞褔局堅拒一刀切立法

陸頌雄倡設緊急情況下制定停工令。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強颱風「山竹」襲港後,交通癱瘓,大批市民為趕返工苦苦隊數小時。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建議立法於緊急情況下制定停工令,以及修訂《僱員補償條例》,擴大僱員工傷補償適用時效。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今早討論陸頌雄提出的草案。多名議員在會上批評,港府現行的工作守則無法律效力,猶如無牙老虎,不少打工仔亦面臨打風期間未能上班會被扣薪、扣假問題。陸頌雄批評當局對社會訴求視而不見、避而不談。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徐英偉就指,指停工立法涉實務操作,各行各業工作性質和要求不同,如公共交通、醫療、院舍及服飾等,難界定何謂緊急服務,一刀切立法非最有效方法,會忽略社會整體需要,認為現無必要另行立法。 陸頌雄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建議立法,並成立天然災害及緊急狀況應變委員會,制定停工安排準則,並修訂《僱員補償條例》第5條,將員工於紅、黑雨或颱風生效前後4小時,納入工傷保障範圍,員工如於期間返工遇意外或身故,可獲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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