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豁免額外印花稅換樓期延長至9至12個月

立法會恢復《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將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劃一提升至15%,若買家在購入第2個住宅的6個月內出售首間物業,便可豁免額外加付印花稅。 民主黨涂謹申提出修正案,建議買家可向政府申請,將豁免額外印花稅的換樓期延長至9個月至12個月。民建聯周浩鼎亦提出修訂,建議直接劃一延長換樓期至9或12個月,毋須申請。 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黃定光說,支持草案,但認為涂謹申修正案倉卒,會投棄權票,但會支持黨友周浩鼎的修正案。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姚松炎認為,客觀事實證明加辣無助壓抑樓價升幅,反而有推波助瀾作用,表明會反對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