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宣誓前擬需奏唱國歌 李慧琼:合情合理、理所當然

民建聯認為規定合情合理。

星島日報報道】消息指政府會於下月將《國歌法》條例草案提交至立法會,當中可能列明法官和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前,須奏唱國歌。民建聯認為規定合情合理,民主黨則認為不必要,徒添爭論。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歡迎政府將提交《國歌法》草案,指社會已就立法作長時間討論,而立法是憲制責任,期望立法會可盡快審議,讓有人因政治目的而侮辱國歌的事不再發生。 對於條例草案可能列明,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前須播放國歌,李慧琼指宣誓屬重要和莊嚴的時刻,而過往有人透過宣誓「玩野」,顯示對「一國」未夠尊重。她認為過往未有奏唱國歌是歷史緣故使然,而立法會是體制中重要的機關,加入奏唱國歌環節屬「合情合理、理所當然」,並相信市民會歡迎此安排。 民主黨黃碧雲則認為,立法會議員和法官的誓詞已列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加入奏唱國歌屬不必要,徒添爭論。她指立法會會議從來不會播放音樂,要求政府解釋增加儀式的必要性。許智峯則質疑《國歌法》已變成形式主義,目的是要對議員作思想改造,令議會變得「人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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