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倘現候選人不可抗力情況礙選舉開支發還安排

立法會繼續審議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在會議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如果有候選人於完成點票程序後,喪失資格或去世,當局會向其餘候選人發還選舉開支,否則政府就不會向所有候選人發還開支。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楊樂詩解釋,由於選舉開支的資助會視乎候選人所獲票數,即使點票後有候選人喪失資格或去世,當局仍然可以計算出資助額。 民建聯議員張國鈞認為,以點票與否作為分水嶺,變相視乎候選是否幸運。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表示,直選候選人的開支可能涉及數百萬元,形容有候選人於競選期間喪失資格或去世,對其他對手而言屬不可抗力。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重申,當局會積極考慮在有關情況下,可能給予候選人部分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