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如何界定披露資料意圖 曾國衞稱按情況判斷

立法會一個草案委員會,繼續審議規管俗稱「起底」行為的個人資料修訂條例草案。 經民聯議員張華峰關注,若有市民無意轉發相關資料會否構成犯法,建議政府加強宣傳提醒市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應說,披露資料的人士要有意圖或罔顧令當事人受指明傷害,若出現真正的傷害,會干犯第二級罪行,市民不會在無辜的情況下犯法,相關部門要證明到市民有意犯法,才會調查及檢控。 張華峰亦提出,部分資料披露者狡猾,當局如何界定披露者的意圖是善意或惡意,舉例有人公布當事人的地址,建議在當事人生日時送上蛋糕,是否違法。曾國衞表示,要按實際情況判斷,難以一概而論。 新民黨葉劉淑儀提出,公眾人士的資料均是公開,若有人再披露是否違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說,在公眾領域的資料均受規管,包括透過查冊或在社交平台得來的資料,要視乎上載資料的目的。 至於轉發警員子女就讀學校的資料,是否構成違法,鍾麗玲說,轉發的人士要小心考慮清楚,指出內容涉及起底訊息,條例列明的犯罪意圖,亦包括魯莽的情況,若明知行為會令當事人受威脅,繼續轉發資料,可以構成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