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認幫人偽造接種疫苗紀錄囚半年 同案被告監禁2至3個月

【on.cc東網專訊】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工作的女護士,承認無替2個家庭6名市民接種疫苗,但向他們發出疫苗接種紀錄。她與1名獲得假接種紀錄的主婦早前承認串謀欺詐罪候懲,同案另有2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案件今日(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分別作判刑及裁決。裁判官屈麗雯裁定不認罪的2名被告串謀欺詐罪成,各判監3個月,早前認罪的女護士則判監6個月,認罪主婦則判監2個月。

2名認罪被告包括何嘉雯(34歲、註冊護士)及廖凱殷(42歲、家庭主婦)。案中另外2名經審訊後定罪的被告為姊妹鄭雅怡(30歲、補習老師)及鄭斯蔚(25歲、小學教師),2人今天被裁定一項串謀欺詐罪成。而廖的母親蕭杏儀、父親廖國雄及家傭MARCELO Mary Ann Villeza原亦被控,但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

裁判官判刑指,何在案中擔任主導角色,事件是早有預謀,明顯違反誠信,不會是一時衝動所致。何作為專業人士,應作出分析和判斷,而非與同案3名被告一同串謀欺詐政府,其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她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裁判官另指3名被告因過往事件而不願接種疫苗,接種與否屬個人選擇,應當索取專業意見,而非以欺詐政府的方式,這是錯誤的決定。裁判官續指雖然沒有證據指出她們的行為令新冠病毒傳播,但案情指各人是有預謀,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單影響自己,破壞市民對醫療系統的信任,為公共衞生帶來嚴重影響,故判處阻嚇性刑罰,須向社會發出信息,在沒有打針的情況下取得疫苗接種證明書是不容許的行為。裁判官就何面對2罪以判監9個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及量刑整體性調整後,共判監6個月。另就廖面對控罪以判監3個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判監2個月。裁判官再就鄭姓姊妹面對控罪,判2人分別監禁3個月。

早前認罪的2名被告同意的案情指,今年1月廖凱殷與何嘉雯吃晚飯時,提及其家人和外傭都擔心疫苗副作用,若不接種又會因疫苗通行證的實施而大大限制自由。何遂建議在不用打針下,為他們發出接種紀錄,廖同意。2月20日,何獲委任到九龍灣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擔任疫苗接種護士,同日早上8時許,廖氏3人和女傭一起到上述中心,何假裝為4人打復必泰,實際上棄置了針筒。及後,有其他護士檢查針箱時,發現多枝未被使用針筒。

案件編號:KTCC 4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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