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苗基金認為性侵犯6名女童被判囚的警員刑期過低

護苗基金認為性侵犯6名女童被判囚的警員刑期過低

護苗基金認為,毒品調查科警員余俊鑫性侵犯6名女童被判監46個月的刑期明顯過低,不能達至阻嚇效果。



護苗基金表示,對判刑感到十分失望,認為刑期遠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並強烈譴責涉案警員的罪行,指他身為警務人員,理應維護法紀及保護市民,批評他知法犯法,嚴重傷害6名女童的身心,亦影響公眾對執法者的信任與期望,形容涉案警員的行為天理不容,重申任何性侵犯兒童的行為,護苗基金及整個社會均一概不能接受。



護苗基金促請法律改革委員會,盡快落實《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的建議條文,令新訂罪行刑罰更具阻嚇作用,令兒童得到更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