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顧問涉掟貓被控虐待動物 辯方:事主講咗戇居又白癡嘅玩笑

【on.cc東網專訊】1名投資銀行財務顧問去年11月帶一隻幼貓到獸醫診所求診,期間疑似向獸醫承認自己將幼貓掟向牆壁令其受傷。涉案財務顧問否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天(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控方指,獸醫診所閉路電視片段及貓隻的身體情況,均指向被告曾虐待貓隻;辯方則強調被告「戇居、白癡」,講了假話才惹上官非。暫委裁判官朱文瀚將案押後至12月8日裁決,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本案27歲被告蘭天琪,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1月21日,在香港殘酷地對待而導致一隻4個月大的貓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控方陳詞指,本案貓隻有受傷,被告亦曾經在獸醫診所聲稱「我打的」,對話有閉路電視拍攝下來。被告雖然辯稱自己當時只屬「講笑」,但被告在庭上及警局有兩次機會解釋,其説法都有不可信之處,可見控方證據強。

辯方回應指,本案只是一場鬧劇,「脾氣害死佢,所謂性格決定命運,佢性格暴躁、激烈,但唔係刑事責任」。辯方又指「如果唔係被告咁戇居、咁白癡,講埋啲咁嘅嘢」就不會惹上官非,但強調「戇居唔係刑事責任」。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被告與助手在診所內講及貓隻事情事有講有笑,可見被告不成熟,並強調「高學歷同待人處事係兩碼子事」。辯方為證明被告講説話一向直白,大爆被告在錄取警察口供時曾表示若老婆不在香港就會去女友住所,又強調「富二代唔係罪」。

案件編號:ESCC10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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