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通過重組環境科及環保署 議員憂局署分家能否有協同效應

【on.cc東網專訊】為落實環境及生態局環境科與環境保護署的重組安排,政府提出將「環境保護署」的管制人員職銜 ,由「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 (環境 )/環境保護署署長 」 改為「環境保護署署長 」,以及追加撥款約1.5億元,相關撥款今日(9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通過。多名議員關注「局署分家」後政策的協同效應,以及固體收費徵費等時間表。

議員陳紹雄表示贊同政府建議成立環境保護署署長等職位,但他關注「局署分家」後,政府如何維持政策的協同效應,以及不會出現各有各做的情況。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回應稱,當局希望將政策制定及技術執行工作分開,相信會做得更好,而改組後原環境保護署會有167名專業人員到環境及生態局,相信他們的知識有助政策的執行。

至於議員簡慧敏關注環評條例的修訂以及固體廢物徵費的時間表。當局回應指環評條例的修訂「好快就會上嚟」,並會採用先修訂後審議,相信落實上會好快完成。至於在固體廢物徵費的時間表上,當局回應指希望在2023年下半年執行,並會繼續鼓勵市民有回收意識。

另外,財會亦通過在環保署開設1個環境保護署署長,以及1個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和在環境科開設1個常額職位,職銜為氣候變化專員等等。以上所有擬開設的7個首長級職位所需增加的年薪開支為1.7千萬元。

上屆政府提出環境局和環保署內部重組,但有議員直斥當局偷步開位,議員陳克勤當時更更離場抗議,批評政府不跟程序,屬不君子行為,最後政府主動撤回。事隔4個月至今年10月,政府再次闖關,強調環境科和環保署的政策職能,過去10年大幅擴大,肩負不少新職務和職責,複雜性大大提高,認為在現時「局署合併」的架構下,要同時有效推行各項政策及執行措施越見困難,因此有必要重組。惟陳克勤今日未有就兩項議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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