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王病逝】葉繼歡死因研訊開庭 二哥透露無留遺囑妻女沒有送殯

「賊王」葉繼歡2016年身體轉差,曾需送院治理。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犯下多宗持械如AK47自動步槍行劫,被重判入獄41年多,期間曾成功逃獄7年的「一代賊王」葉繼歡去年4月19日在瑪麗醫院羈留病房因肺癌病逝,終年55歲。法庭今為葉繼歡進行死因聆訊,根據多年的醫療報告顯示,葉之死因是肺癌連帶腦部轉移。葉於1996年因與警員展開槍戰後下半身中槍致半身不遂,其後於2013年被診斷患有肺癌,另外亦患肺炎、腎炎、睪丸炎、貧血、髖關節骨折、長期高血壓 ,需長期插尿喉以助排便等。 來自汕尾的葉繼歡在6兄妹中排行第三,來港跟從二哥做地盤木工,二哥葉繼鈺在信中指「死者已矣」,對其弟的死因無懷疑或投訴,不冀出席聆訊。他亦指葉繼歡沒有遺囑及人壽保險,妻子於葉死前3年來未曾探監,約25歲的女兒則每年探監一次,而妻女二人均沒有送殯。 當年為葉繼歡主診醫生的瑪麗醫院駐院醫生楊芝慧出庭作證,她指出葉於去年1月27日因發燒及咳嗽入院治療,經臨牀診斷為肺炎。而於同年3月1日為葉抽取組織進行電腦掃描及肺片檢查時發現肺腫瘤,葉亦有頸腫及氣促的上腔靜脈阻塞。而葉服用抗生素後情況好轉,病徵一直不明顯,最後發現時已是末期肺癌。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提醒5名陪審員毋須理會有關葉繼歡的新聞報道或做資料搜集,只須考慮證人在法庭上發表的供詞及證據。 法例規定,在任何政府合法覊留院下死亡的人均須召開死因研訊。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展開聆訊,葉繼歡的家屬沒有出席,亦沒委派法律代表,葉妻和哥哥經律師致函法庭表示不會出席。 法庭記者:劉曉曦、徐曉伊 建立時間:12:46 更新時間: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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