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樓程序|最後一步到成交日 賣家仲有咩責任?

成交日是賣樓的最後一個程序,在這天賣家會將物業交付予買家,買方亦需繳付樓價餘數。
成交日是賣樓的最後一個程序,在這天賣家會將物業交付予買家,買方亦需繳付樓價餘數。

成交日是賣樓的最後一個程序,在這天賣家會將物業交付予買家,買方亦需繳付樓價餘數。賣家留意,賣方有責任在交樓日前處理好物業的相關費用,例如管理費等。今文就看看成交的程序:

  1. 買方律師草擬轉讓契

  2. 賣方律師審閱轉讓契

  3. 賣家安排買家在收樓前最後一次視察單位

  4. 買家簽署轉讓契及按揭契,並將樓價餘款的支票交給買方律師(如果買方獲得按揭貸款,便是銀行將款項交給買方律師)

  5. 賣家簽署轉讓契,及把單位鎖匙交給賣方律師

交易日當日,在辦公時間完結前

  1. 買方律師把樓價餘款支票交給賣方律師

  2. 賣方律師把簽署好的轉讓契及單位鎖匙,交給買方律師

然後,買方律師就將鎖匙交給買方及把轉讓契送交印花稅署加蓋印花。

至於賣方律師就會安排賣家清還物業的按揭貸款。清還按揭貸款後,按揭銀行簽發證明文件解除該按揭,表示賣方所欠的按揭貸款已還清,賣方律師再將該證明文件送交買方律師。如無未解除的按揭,便把樓價餘款(扣除律師費)直接交給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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