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刑事化後拘6人 議員不滿選舉處屢洩私隱

【on.cc東網專訊】《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條例去年10月生效,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對起底相關罪行的刑事調查及檢控權,以及向相關人士發出停止披露通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今日(16日)指出,去年私隱公署共發現842宗「起底」相關個案,在起底刑事化後,就其中25宗展開調查,與警方的聯合行動中共拘捕6人,另外66宗個案正進行調查。但有議員直指關注個私隱公署在條例的執行細節,並指很多議員「都喺受害者」;亦有議員批評選舉事務處近月多次洩露選民訊息。

議員林新強在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首先指出,過去認為私隱公署為「無牙老虎」,但現時有起底行為刑事法後,提升執行力及起訴權力,亦指很多議員都「遭遇過比人起底嘅痛苦經歷」,而起底資料很多時被「加鹽加醋」,甚至是無中生有,「自己都是受害人之一」。就此,他詢問起底行為刑事法在立法上遇到的困難,以及值得滿意的地方。鍾麗玲指修例後執行運作暢順,過去已就多宗個案與警方展開拘捕行動,並指有部分平台在起底十分猖獗,而且起底訊息數量龐大,就算署方發出移除要求,但很快便故態復萌,令訊息在網上不斷流傳,而署方日後會採取更果斷的行動。

議員黎棟國就指選舉事務處近期多次發生選民個人資料外洩事件,因此詢問署方會否作出跟進。鍾麗玲拍指選舉事務處在一個月內發生2宗事故,情況「非常唔理想」,而她自己亦已親身致電處方了解情況,署方會就事件展開跟進調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又表示面對疫情及科技急速變化的多方面挑戰,署方會繼續迎難而上及推動尊重個人資料私隱的文化。

私隱公署在2021年收到的投訴個案為3,151宗,比2020年的4,862宗下跌35%,主要是由於「起底」個案及源於單一事件的投訴個案有所減少。93%的投訴個案涉及投訴私營機構或個別人士;其餘7%涉及投訴公共機構或政府部門。公署已向12個網上平台,發出 227份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超過1000項起底訊息,當中約8成訊息已經移除,如有海外平台不移除相關訊息,公署會發出警告信,及向海外對口單位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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