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李明哲通過社交平台發布抨擊誹謗大陸政府文章

台灣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早上在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在微博分段上載公開審訊的片段,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時表示,與李明哲一同受審的彭宇華,在2012年5月創立QQ群,宣揚台灣和西方政治體制,之後更成立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標的公司,李明哲擔任公司副經理,負責教育培訓。兩人之後設立多個區域性的通訊軟件群組,炒作敏感事件,透過歪曲事實,誹謗和攻擊大陸政治制度。 起訴書又提到,李明哲通過多個社交網絡平台,大規模發布抨擊和誹謗大陸政府和社會制度的圖片和文章,並在一次網上討論中提到,「我從來不覺得要排除暴力革命」,煽動他人顛覆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