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顯娥上訴得直緩刑2年

趙顯娥。

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中判處,前大韓航空副社長趙顯娥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執行。 趙顯娥涉嫌於去年12月5日乘坐從紐約飛往仁川的航班時,因對空中服務員提供堅果核的方式不滿,在飛機駛向跑道還未起飛的情況下,要求機長將飛機重新開回登機口,並趕乘務長下飛機。 過程中,趙顯娥對空中服務員和乘務長,爆粗和施暴。她還涉嫌與大韓航空高層,一同干預和妨礙交通部的調查。 在一審中,趙顯娥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