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通訊設備擬限2部 運輸署料最快年末或明年初實施

政府建議規定司機在駕駛時最多只可放置兩部流動通訊設備。資料圖片
政府建議規定司機在駕駛時最多只可放置兩部流動通訊設備。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建議立法規管所有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通訊設備的數量、大小、位置,包括建議規定司機在駕駛時最多只可以放置兩部流動通訊設備。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接受電台節目的電話訪問時表示,預料相關措施最快今年末或明年初實施。

羅淑佩表示,預料相關措施最快今年末或明年初實施,並指的士業界普遍支持立法建議,認為兩部設備可分別用作「接單」及查看路線,因此數量已足夠。她又指,若在車頭放置兩部10吋大的平板電腦,會遮擋司機的視線。她亦指,的士駕駛筆試包括地方路線題,署方對司機有合理期望,認為他們應有基本路線知識,懂得前往大部份道路,並指導航只屬輔助。

她又提到,在諮詢期間,不少司機提出希望一併限制駕駛人士只准聲控設備,不可觸碰螢幕,認為反映司機並不抗拒立法,而且著重安全。她相信,聲控設備在技術上並不困難,若獲得業界及立法會支持,而且程式供應商認為切實可行,署方會提出相關立法建議。

另外,政府亦提出立法規管踏單車人士需佩戴頭盔。羅淑佩則指,近年單車意外增多,並指前年有446人在單車意外中受重傷或身亡,意外主因為單車失控,當中9成人並未戴上頭盔。她強調,立法不只針對送外賣的人,並指在單車徑、馬路及遊樂場等地亦可能會發生致命單車意外,並指署方稍後將制訂指引,說明單車頭盔的標準,但不會只提供昂貴及難以購買的指定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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