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14歲少女案 辯方指僅有人在事主床上自瀆

【on.cc東網專訊】2名男子涉於3年前輪姦一名14歲少女,案件今(13日)在高院續審。對於警方事後在床褥及枕頭套發現被告精斑,辯方在盤問女事主講出辯方的事件版本,指女事主當晚酒醉睡在客廳,2名被告談天及看色情片,然後有人走入她的睡房自瀆,女事主回應說沒有印象,又哽咽激動說「我好嚴肅咁講,真係有發生(強姦),無可能記錯」。

本案2名被告依次是鄭宏昊及袁昊琛,事發時俱為18歲。他們分別被控於2019年4月16日,在天水圍強姦當時14歲的女子X。X今接受盤問時,承認與警方進行完第一次會面後,曾不依法庭指令離開學校宿舍,不知所終,法庭遂向她發拘捕令。X說失蹤期間她住在朋友住所,至翌年4月,她不想再逃避,故向警方自首,同月警方就本宗懷疑強姦案向她錄取第二份口供。對於在2次口供內容有別,X解釋僅細節不同,並稱覺得這不是光彩的事,「好醜怪、唔知點講」,因此起初說只被袁昊琛強姦,而非遭2人輪姦。

辯方向她指出,當晚2名被告與男友帶X返家,起初X躺在客廳梳化睡着,3男在旁說笑,有人更拿出手機觀看色情片段,期間有人曾到X的房間自瀆。X對上述說法表示「唔知道、無印象」,又坦承對男友帶2名被告到家感到憤怒,稱「如果(男友)無咁做,就唔會發生之後嘅事」。此外,辯方又質疑,由X的男友落街買飲料到折返,其實只有7分鐘,根本沒足夠時間發生她所說的輪姦事件。X不同意。

案件編號:HCCC 18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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