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何志平服務社會冀獲輕判 法官稱他協助囚友難得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因貪污及洗黑錢等7項罪名,在美國紐約被判入獄3年,罰款40萬美元。 辯方在庭上求情時說,何志平感到後悔,又指他過去在醫學界服務,在香港擔任官員期間對抗沙士,為社會做事,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法官在判刑時,特別提到部分在之前呈堂,由何志平囚友所寫的求情信,信中指何志平幫囚友補習,協助對方在獄中畢業。法官認為何志平改變囚友的人生,是難得的事,又指他是有地位之人,相信不會重犯,判他入獄3年,已具有一定阻嚇力。 何志平前年11月在美國被捕,控方指他在2014至2017年間,企圖透過賄賂乍得及烏干達總統。控方早前曾建議,判監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