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中示威定罪上訴被駁回 梁國雄:上訴至終審法院

社民連梁國雄與人民力量譚得志,3年前在一個校際辯論比賽中示威被判監,高等法院今早宣布兩人就定罪上訴被駁回,但刑期就上訴得直,改判兩人各被罰款3000元。 梁國雄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並提出申請證明書,法官決定在10月9日開庭審理。 案發於2015年5月15日,當時伊利沙伯體育館正舉行由星島新聞集團主辦的第30屆全港校際辯論比賽,梁國雄及譚得志在活動舉行期間,以擴音器高叫口號,抗議人大8.31決定。星島新聞集團3日後報警,警方翌年1月正式落案起訴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