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成回收中心疑回收量不達標仍獲續約 環團指應增設合約評分制

【on.cc東網專訊】政府今年力推多項環保政策,其中主力推行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並設立「回收便利點」,其前身為社區回收中心,並由原來的營運商營辦,但據指有近8成中心在過去數年回收量並不達標,最差的更不足目標的一半,惟仍獲續約。有環保團體指,政府應在合約加入評分制度,視乎過往機構經驗來釐訂可否獲續約。

據指,在2016至2018年間,19個舊社區回收中心或流動回收站中,只有4間在塑膠回收量中符合合約訂明的要求,其中有一間位於西營盤的回收中心,合約列明每月須回收10.9噸塑膠,惟在2016至18年期間只回收了188.9噸塑膠,即平均每月回收5.25噸,只達目標量48%,是眾多回收中心中最低;另位於灣仔區和南區的兩回收中心,在塑膠回收量上同樣只達目標的55%和74%,代表不達標。雖然政府在合約上列明若不符合最低回收量,政府可根據條款扣減營辦團體的服務費,但據指有未達標的回收中心仍獲續約。

面對環保署在去年重新構建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把22個社區回收中心易名為「回收便利點」,其預算由本年度的1.27億港元增至2.29億港元,配合9個「回收環保站」與超過100個「回收流動點」構成「綠在區區」社區回收網絡。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表示,政府需要在合約中清楚列明,回收量達標與否應「賞罰分明」,又應加入評分制度,視乎過往機構經驗來釐訂可否獲續約,否則只會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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