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口頭協議債務 譚小環夫勝訴

前港姐冠軍譚小環與丈夫蔡強榮。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港姐冠軍譚小環丈夫、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區域總裁蔡強榮,於○九年邀請現職公司高級區域總裁的陳志堅及其好友謝國輝從富通保險「跳槽」。蔡當時向宏利借貸,協助謝向富通賠款「贖身」,並因此令扣稅額減少。陳當時口頭承諾在十年內向蔡,償還共約六十多萬元的稅務損失,即每年償還六萬多元,惟兩年後拒絕再付款。蔡日前入稟區域法院追討,法官昨判他勝訴,下令陳須償還餘款五十一萬多元。 本報昨聯絡譚小環及蔡強榮,蔡指欠債還錢屬天經地義,對裁決感到開心,特別是法官裁定其證供誠實可靠,是公義得到彰顯。他又透露與陳試過和解但失敗,不擔心二人以後在工作上再碰面會尷尬。 原告為宏利區域總裁蔡強榮,被告為宏利高級區域總裁陳志堅。區院法官羅雪梅昨頒下判詞,判陳須向蔡償還五十一萬六千八百元,兼要支付蔡的訟費。 法官指二人均年薪超過五百萬元,陳承諾向蔡每年歸還六萬多元,對二人來說都只是「濕濕碎」的金錢。惟當年是陳同意補償蔡在扣稅上的損失,他後來想清楚才反悔,聲稱二人沒有「白紙黑字」簽過書面協議,口頭協議沒有約束力。法官認為口頭協議具約束力,不接納陳的說法,故裁定他敗訴。 本案源於蔡於○九年,力邀當時任職富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的陳過檔宏利,陳表明有意帶好友謝國輝「拍住上」,雙雙「跳槽」至宏利。 謝當時要向富通支付三千萬元「贖身費」,蔡知道二人均極富經驗,故向宏利借了三百八十萬元十年期免稅貸款,以助他向富通賠償。 貸款令蔡在報稅時少了扣稅額,陳為免對蔡造成困擾,於同年十二月達成口頭協議,同意償還蔡在十年內、共約六十多萬元的相關稅務損失,即每年償還六萬多元。但陳在償還兩年後與蔡反目,拒絕再付款,聲稱雙方只有口頭協議,而口頭協議表明要在稍後達成「官方協議」。由於雙方沒有簽過書面協議,故口頭協議沒有約束力。 案件編號:區院民事九五三──二○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