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涉騙房屋貸款6百萬元罪成 本月29日判刑

一名退休警司早前購買單位時涉嫌虛假地報稱居住狀況,騙取房屋貸款約600萬元,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他獲續保釋至本月29日判刑。 法官沈小民表示,被告龍少泉必然知道單位不能出租,但蓄意隱瞞事實,對事件並非全然知情的供詞並不可信,裁定兩項罪名成立。 55歲被告龍少泉被控虛假地在購屋貸款計劃申請中表示,將獲交付一個愉景灣空置單位,以及沒有向庫務署署長呈報他與該單位的租客已簽訂租約,而有關變動可能會影響領取公務員房屋福利的資格。另一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在向滙豐提交的按揭貸款申請中表示,單位將由他父母居住,並將於交易完成時取得該空置單位,以及沒有在提取貸款前,通知銀行他已簽訂有關租約。有關款項涉及約210萬元購屋貸款及390萬元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