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工不滿警暴 擎氣槍指警車洩憤囚3年

【on.cc東網專訊】送貨工人去年9月驅車阻礙警車行駛,不依指示停車受查之餘,更兩度以玩具氣槍指向警車,被捕後聲言因不滿警暴,更打算拿手術刀捅警察,以「幫示威者報仇」。他早前承認管有仿製火器、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危險駕駛共3罪,今日(1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及停牌18個月,並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法官判刑時指,心理報告顯示38歲被告梁逸志出生時因缺氧而有輕度智力問題,且被診斷為自閉。而新近的精神報告,則指他曾表示因近期社會事件而對警方感到不滿,又認為途經有示威的地方會不安全,所以才帶同氣槍及手術刀讓增加安全感,並非為干犯其他暴力罪行。

法官又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前因損壞了僱主的車輛而要賠償,令他出現經濟困難及情緒困擾。在案發當日,被告無錢買食物及泊車,僱主又拒絕向他預支薪水,令他感到更加不開心及大壓力,見到警車時又想起社會事件,才一時衝動犯事,以發洩不滿。

法官指,對警方或任何公眾人物感到不滿並非犯法,但若因憤怒而犯事,即使是衝動行事,亦會有刑事後果。而被告曾因相類罪行而被判囚,他定必知道後果。

法官續指,不難想像被告或會因情緒驅使而衝動做出愚蠢的行為,惟他的氣槍雖然威力有限,但警員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並不知道,可以預見他人會因而感到驚恐。而被告驅車快速穿插及衝燈等行為,更罔顧其他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案情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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