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男涉強姦 女事主認謊稱喜歡被告約見面

被告羅森森。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送貨男司機去年5月辦公期間認識年紀相約的女售貨員,在不足1個月後涉嫌強姦對方被捕。男司機否認強姦罪,女事主今早續在高等法院作供。女事主承認案發當晚主動與被告相約見面,只因想趁對方數算女友的不是時偷偷錄音,並告知被告女友。女事主為了約被告出來見面,不惜謊稱喜歡被告和承認自己無男友。 報稱司機的22歲被告羅森森涉嫌於去年5月31日,在荃灣象山邨東路上一輛輕型貨車內強姦女事主,被告案發後翌日在馬鞍山一個停車場被捕。女事主承認案發當晚與被告見面是她的主意,因她聽見被告「一直講佢女朋友壞話,我覺得佢為人好衰」,故欲「約佢出嚟錄佢音,將佢啲衰野send畀佢女朋友知」。 女事主雖曾多次透過WhatsApp向被告表示自己已有男朋友,但為達成約會目的,她假裝受被告感動,發短訊問被告「係咪真係鐘意我,唔係玩玩吓」等。被告承認愛意後,女事主發短訊說:「好啦,咁就相信你一次啦!」女事主在庭上強調,此舉僅為使被告相信女事主喜歡他,事實卻非如此。 女事主與被告相約於案發當晚,在荃灣象山邨小巴站附近見面,被告見到女事主後著她先上他的客貨車。女事主指自己上車後與被告聊天,兩人又曾各自在車上「撳手機」,期間車上窗簾拉上,車內暗黑無光。 其後被告以左手擁抱女事主的腰部並錫她的面和頸,女事主曾經推開被告,但因被告力大而不成功。被告進而以雙手環抱女事主,將她推倒在車椅上,並掀開女事主的上衣非禮。被告又著女事主不要作聲,因車內閉路電視可錄影和錄音。 此後被告掏出陽具強姦女事主,過程長約10分鐘。女事主形容:「我當時好驚,唔敢嗌,我驚佢打我。」最終被告在女事主腹上射精。女事主其後要求檢視被告手機,看他有否拍攝片段,但被告拒絕。 女事主哭求被告讓她離開,被告則問她「係咪好嬲」,又說可送她回家,但女事主無回應。被告尾隨女事主至附近一個公園後放棄,女事主見被告離開後,即坐在公園的椅上哭喊,並透過短訊告知男朋友她被人強姦。 WhatsApp記錄顯示,被告事後曾對女事主說「Sorry」,女事主卻反問一句「好爽?」,被告回應「唔係」。主控官問女事主發的短訊有何意思,女事主說是「想佢承認佢做過嗰啲野」。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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