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去信盧偉聰 蔣麗芸促暫停發出遊行「不反對通知書」

蔣麗芸(小圖)擔心遊行對區內居民及商戶造成影響。

【星島日報報道】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警方在審批遊行集會申請時,若判斷可能會引起騷亂,涉及影響公共安寧及公共秩序,應暫停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避免影響市民生活及因而引致的傷亡。 蔣麗芸表示,遊行集會幾乎每周一次甚至兩次,除早前舉行的上水遊行及沙田遊行外,有團體計畫於本月稍後,將分別於旺角、紅磡、將軍澳及港島西遊行,鑑於這些遊行活動距離民居極近,擔心若遊行後示威者拒絕離開並與警員發生衝突,將對當區居民及商戶造成影響及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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