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指林鄭辭職後遺症更大 湯家驊:公安條例容特首委任特務警察

湯家驊稱林鄭月娥應留任,又指特首有權委任特務警察,負責事務無界定。

星島日報報道】有傳政府考慮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平息今次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在處理反修例爭議問題上,對引用《緊急法》有保留,他提出可設立新法例或引用《公安條例》。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與商界人士的閉門會議錄音流出,他感到無奈,指過往自己亦曾參與這個組織舉辦的會議,會規說明互不引述與會內容。 湯家驊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緊急法》在憲法上沒有問題,但不等於政治上無問題,認為對「一國兩制」在國際間可信度大大降低,這不是一時三刻可以處理,因此要非常審慎。他對引用《緊急法》有保留,又指好人對有關條例存在誤解,指出《緊急法》是要處理緊急狀態,並非改變現行法律,如果真的要實施,也需要遵從制度上的制約。他又引例,過去有議員曾提出引用條例處理颱風襲港,顯示條例並非惡法。 他又指,現時的公安條例可解決很多問題,包括特首可以授權警務處處長委任特務警察,及下令不可妨礙主要樞紐運作,但引用與否,要由特首林鄭月娥決定。他又提出,政府可以設立新法例,如蒙面法。 湯家驊在節目上又指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應該留任,指她如果現時辭職,比前特首董建華當年退下,留下的後遺症會更大。他認為,林鄭月娥非「罪大惡極」,認為她上任後的工作確有成績,相信她會在適當時候作出緩和氣氛的事。他又說,看不到目前有其他更好的繼任人選及班子。 他承認,目前本港民意的爆發程度是始料不及,又指,示威者的五大訴求,部分有討論空間,但難以做到「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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