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被指向荃灣屋苑保安使用胡椒噴劑 警:曾有人搶犯故高度戒備

警方指曾有人搶犯故警員高度戒備。

【星島日報報道】剛過去的周末全港多區再爆發反修例示威衝突,警方被指在驅散包圍青山警署的示威者時,闖入私人屋苑及向屋苑保安使用胡椒噴劑。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有警員目擊涉嫌非法集結的示威者走進附近一個屋苑,根據警隊條例,有合理懷疑疑犯進入該地方,無須手令下可以進入追捕。 江表示,事發時間為12日凌晨1時許,約百人包圍青山警署,警方驅散時見到部分示威者走進附近一個屋苑,警員遂追捕。由於以往曾發生「搶犯」情況,即警員進行拘捕時,有人上前幫助疑犯逃脫,故警員高度戒備;又曾警告現場人士停止衝擊,以免有人涉及「搶犯」,不過仍有人衝擊,所以才使用胡椒噴劑。江又指,事件中共拘捕9人涉嫌非法集結,現已保釋候查。 江又表示,當晚有否成功「搶犯」需要了解,若真的有人「搶犯」或已犯法。至於有保安聲稱中胡椒噴霧,目前手上無資料,相信警員現場判斷,亦未能確定是否誤中副車,呼籲涉事人提供資料。 江又強調,警方進入車站、屋苑等地方執法惹起爭議,坊間對相關法例及程序或有誤會,以及涉事保安或有誤會;重申警方若有合理懷疑疑犯進入該地方,無須手令下可以進入追捕。若有人故意阻撓,可能干犯阻差辦公。 有傳媒提議警方,可派出警員或與傳媒合作,示範以「最低武力」拘捕疑犯,警方表示會考慮此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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