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32名前高官議員等聯署 籲撤回修例

(左起)陳方安生、黎慶寧、施祖祥有份聯署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資料圖片

陳方安生、黎慶寧、施祖祥等前官員,和劉慧卿、李鵬飛、李柱銘等前議員共32人,今日再發出聯署,提出多項訴求。他們呼籲政府立即公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6.12警民衝突事件、收回特首及警務處處長定性6.12為「暴動」的說法。

就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方面,聯署指,有投訴指6.12當日,警方採用不必要及過分武力;亦有人稱當日有示威者向警方擲磚塊。他們認為這一切必須公開、公正地查明真相,以彰顯正義。

聯署促請當局盡快按照<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一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由一位或多位具公信力的人士帶領,全面調查政府處理修訂《逃犯條例》的一切事情,不單局限於因修訂而引發的警民衝突。

另外,施祖祥指,問題不在解釋不足,宣傳不夠,「因為初心是錯的」。他又指,政府建議的修訂「把大陸和香港之間的牆也拆了」,令特區全無保障,因此即使解釋再好,港人也不會接受,並直言「暫緩不如撤回」。李鵬飛則指,林鄭政府的說法不合邏輯,並指公開向市民道歉,即承認有錯,「那麼怎可以指市民6月12日的行動為暴動?」因此認為應收回「暴動」的說法。他又指,「暫緩」與「撤回」分別很大,不可混為一談,必須撤回草案。

32名聯署人分別為:

布簡瓊、朱幼麟、余若薇、何秀蘭、何沛謙、何俊仁、李永達、李柱銘、李華明、李鵬飛、吳靄儀、林鉅成、施祖祥、陳方安生、陳家洛、殷志明、梁家傑、張文光、單仲偕、黃宏發、張國柱、楊森、鄭家富、劉慧卿、歐耀佳、黎慶寧、蕭寶珍、張玉堂、方敏生、盧子健、練乙錚、李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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