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再發聲明反駁無綫 指問題核心非炸雞或薄餅

無綫遭通訊局罰款15萬港元。

【星島日報報道】無綫去年舉行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插播出嘉賓食炸雞環節,遭通訊局罰款15萬港元,無綫助理總經理陳樹鴻質疑「是否著T恤食pizza 就得,盛裝食炸雞就不可」。通訊局晚上再度發聲明,反駁無綫的講法,強調問題核心不在於被推廣的是炸雞或薄餅,而是有關內容是否配合節目編輯需要,不會干擾觀賞趣味,或令人覺得牽強。 聲明指出,局方處理廣播內容投訴一貫以香港觀眾標準為依歸,強調問題核心不在於被推廣的是炸雞或薄餅,而是有關內容是否配合節目編輯需要,不會干擾觀賞趣味,或令人覺得牽強。當局亦會因應社會的關注及標準轉變,及市場新發展,不時檢討相關守則。 聲明又指,無綫自2012年今,曾21次違反業務守則內相關條文,當局曾4度就當中嚴重違規的個案,向無綫罰款6萬至15萬元。通訊局認為,與其動輒付諸法庭,無綫或可更積極回應局方前後兩次邀請,提交修改《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的建議。若無綫決定訴諸法庭,當局定當按既定程序向法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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