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人涉前年9月太子站外聚集 被裁定兩罪不成立

前年9月22日有市民在太子站外聚集。(港台圖片)

前年9月22日有市民在太子站外聚集,49歲運輸工人懷疑攜帶雷射裝置,及在被捕期間不合作,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拒捕。裁判官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他兩項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施祖堯不接納拘捕被告的警員證供,認為無法合理解釋要在電梯大堂搜身,而非報案室,加上沒證據顯示該處有人群聚集針對警署的行為,所以無法肯定被告具傷人意圖。

被告陳卓傑被控於前年9月22日在港鐵太子站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