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6年共239公僕免職 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佔135人
【on.cc東網專訊】外界批評公務員表現欠佳。公務員事務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在過去6個財政年度總共有239名公務員因違法或違紀而被採取紀律行動,並處以免職懲罰,當中包括135名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及104名干犯嚴重不當行為的公務員。
實際上,當局早前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2019/20至2023/24的5個財政年度,共有1,073名公務員因干犯或被裁定嚴重的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而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另有2,080人因干犯性質較輕微的不當行為而須接受簡易紀律行動。
期間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的人員當中有214人被免職,在2024/25財政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為止,有194名公務員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有25人被免職,而須接受簡易紀律行動的則有458人。
為加快處理表現不佳的公務員,政府早前表明將修訂《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當局將簡化紀律聆訊的程序,加快是否懲處的決定,而對於觀察期結束而工作表現並無提升至足以停止「第12條行動」的水平的人員,將其停職「實屬必要」,又指接受部門或刑事調查期間,或因「第12條行動」而被停職者,會被扣除最多一半薪酬,而程序結束前離職者,經評估很可能被處以迫令退休,可全數沒收停職期間全部薪酬。
當局早前亦指有少數紀律個案需時較長,包括員工不合作、刻意拖延等,修例後,相關部門將被賦予權力施加懲罰,毋須等待法院文件或判詞,相信可縮短約一個月的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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