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污水排放規定 西九麗思卡爾頓酒店罰款1.5萬

位於西九龍的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位於西九龍的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因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至公用污水渠,違反污水排放牌照規定,其營運公司Best Winners Limited, 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5000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於去年8月10日到酒店巡查時,發現酒店內其中一個隔油池出水口的污水混濁及混有油脂,懷疑隔油池未有正常運作,將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排放至公用污水渠。 環保署人員隨即抽取污水樣本化驗,結果證實污水的油脂濃度超出污水排放牌照規定上限3.8倍,遂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該酒店的營運公司。營運公司其後已採取改善措施,包括加裝自動化學調劑系統處理污水內的油脂,及定期清理隔油池,確保其妥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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