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鉸剪插心口風筒烘陰莖致起水泡 初戀男控女友施虐

被告麥凱晴(紅色袋)否認有意圖傷人等5罪,案件於區域法院開審。(楊志權攝)
被告麥凱晴(紅色袋)否認有意圖傷人等5罪,案件於區域法院開審。(楊志權攝)

30歲男子前年在極速約會(Speed Dating)中結識到年長7年的女保險經紀,得已展開初戀並共賦同居。惜戀情開展不久,女方疑因男子性愛時「太快完結」及買樓等事宜,涉嫌屢次向男方施襲,除捉頭撼牆及鉸剪插胸口外,更以風筒烘其陰莖致起水泡脫皮,待結焦後再將焦痂扯掉。男事主滿身傷痕,終於被他的姑姐發現才揭發事件。涉案女經紀否認傷人等罪,案件今(14日)於區院開審。

被告麥凱晴(38歲),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她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一大廈襲擊及傷害男子X。

現年32歲的X在屏風後作供,他在2018年4月認識被告,及後發展成為情侶。X坦言:「我之前未有過女朋友,佢係我第一個女友。」但當控方要求他說出兩人相處的情況時,他一度沉默而未能回應。

X指在交往期間,曾告訴被告將會在將軍澳買樓,亦曾透過她買了一份基金,她時常問他買樓事宜,亦不時留意其戶口及股票。他曾經受她游說出售股票。並按她要求將50萬元存入她的戶口給她暫時保管,以顯示對她的愛。X坦言:「我當時好愛佢,並相信佢對我嘅承諾」,惟被告最後並沒有把錢還給他。

X又稱曾搬到被告家中跟她同居,她求他在家要「裸體」,他初時雖感到不習慣,但覺得「因為佢係我第一個女朋友,希望做到佢嘅要求」。

但兩人的關係在被告初次襲擊他後開始轉變。X指在一次性交後,被告不滿他「好快完事」而不能滿足她,竟推他的頭撼埋牆,更張口咬他。X哭着求饒,但她之後仍多次咬他咬致流血。

而被告亦曾因買樓問題數度向他施襲。同年8月15日,被告及X雙方家人晚膳回家,被告用金屬椅子打他的頭。8月25日他替她吹乾髮頭,她無端手捉起他陰莖用風筒烘吹,令他受傷要塗藥膏。

但在28日晚上,被告又因X未有問過她便與姑姐簽下借據而感到嬲怒,又將他的頭撼牆,再用鉸剪插他胸口,且去煲滾水淋在他的大腿上。

X痛極跌倒,被告這時又突然扯下他的內褲,「揻走(陰莖)塊焦」,他痛極求被告不要再打,但她無動於衷。

X憶述案發經過時一度哽咽,法庭遂休庭讓他休息,聆訊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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