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就內地標準 豁免規管3農藥

【晴報專訊】政府計劃修訂《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將三種農藥剔出規管名單,其中一種更有致癌風險。建議今日會在立法會討論,政府文件披露,當局是收到國家質檢總局的「建議」後才修例。 規管300多種農藥殘餘量的《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八月才生效,但政府計劃修改規管名單,包括剔出三乙膦酸鋁(Fosetyl-aluminium)、苯隆(Thidiazuron)及三苯基氫氧化錫(Triphenyltin Hydroxide)三種農藥。 生物及化學學家關志邦指,三苯基氫氧化錫毒性較高,是種抗真菌藥,常見馬鈴薯、豆類植物等,有致癌風險;而此物質在美國、加州等都有規管。據美國環境保護局的文件,若將毒性分為四級,吸入三苯基氫氧化錫是最毒的「一級」,食用及皮膚接觸則是「二級」。 稱國際間無規管共識 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披露,當局是收到國家質檢總局建議,剔出規管這三種農藥,理由是聯合國的「食品法典委員會並未就這三種除害劑制定最高殘餘限量和殘餘物定義」,且三種農藥的規管在國際間無共識。 不過有線電視發現,政府的規管名單中,有近190種都不在食品法典委員會的名單上,卻唯獨剔出國家質檢總局建議的三種農藥。局方本來是採納美國標準,後來發現內地有制定這三種農藥的臨時限量,若繼續使用美國標準或致內地進口食品超標,又認為這三種農藥不會對公眾帶來風險,所以才剔除。 食衞局:評估風險才決定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煥忠認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適用於全球所有國家,制定時相對寬鬆,即使本港較委員會多出190個規管項目亦屬合理。他又說,毒性較強的三苯基氫氧化錫可用水沖走,建議市民清洗蔬果15至30分鐘。 食衞局回覆指食安中心是經科學化的風險評估,認為剔除這三種農藥不會為公眾帶來食安風險。發言人又說,修例後本港規管標準約40%源自食品法典委員會,47%源自美、泰、日和澳等進口國,餘下13%源自內地;當局會密切留意這三種農藥在國際間最新發展,有需要再提修訂。 證屬國家質檢總局建議 今年一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指收到「一位持份者」的建議,所以決定刪除其中三種除害劑,不過文件中未交代該名持份者身份。 據有線電視報道,經過多個月追問,食衞局才回應指「持份者」是來自內地的國家質檢總局,以及美國、加拿大、日本等駐港領事館。不過有線記者向美國及加拿大領事館查詢,對方說無建議過刪除規管名單上的農藥。 港府稱1月時已交代 直至最近,當局再向立法會提交討論文件,才加上標註,表明「一位持分者」是國家質檢總局。食衞局回應指,今年1月14日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上,已交代有關持分者為國家質檢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