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制度修訂生效後 登記選票詳情延至下月15日截止

為方便選民辨認候選人,根據規例,立法會地區直選和功能界別選舉的候選人,以及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可申請在選票上印上若干已登記的詳情。隨著完善選舉制度的修訂條例5月底刊憲生效,因此本年度登記周期的截止日,會延長至7月15日。 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言人說,任何團體或人士可在下月15日或之前,向選管會申請登記或修改有關登記詳情;經選管會批准後,便可於12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使用。 至於在原定期限4月15日或之前提交的申請已獲處理,獲批准的指明詳情已按《規例》載入登記冊,公眾可於選管會的網站查閱,相關團體和人士無須就已獲批准的指明詳情再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