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半月大男嬰於圖書館內 母認罪判入精神病院兩月

事後女警帶男嬰往廣華醫院檢查,男嬰現時由屯門一個家庭寄養。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中年婦人2016年故意遺下出生不足3周的男嬰,連同搖籃和嬰兒用品在旺角公共圖書館內,只安排一名10歲女童擔任嬰兒看護。婦人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故意遺棄兒童罪,裁判官參考婦人精神科報告後,下令婦人入住小欖精神科病院2個月,裁判官形容此刑罰最符合被告個人和社會大衆的利益。 案情指,旺角花園街圖書館助理於16年11月19日多媒體室內,發現事主在一個嬰兒籃里面,旁邊有毛巾、嬰兒樽等用品,但附近沒有監護人,於是報警。數小時後,助理接到電話聲稱是男嬰母親,43歲被告關燕儀到場後隨即被警方拘捕。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有名可疑婦人將男嬰棄於圖書館後離去。被告曾承認,叫一位不知名的女童照顧男嬰,被告則打算去購物。男嬰送院後身上沒發現有明顯傷痕。 庭上透露,男嬰2016年10月31日出生,為被告及男友的孩子。現由屯門一個家庭寄養,並由九龍城油尖旺區的社工跟進。 法庭記者:蕭文軒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