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德根獨女委託他人申備用信用證不果 入稟追逾1600萬元

【on.cc東網專訊】已故遠東發展有限公司創始人邱德根的唯一女兒邱美琪,早前委託他人申請備用信用證,申請不成功後要求對方退款不遂,上周五(13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對方追討共1200多萬港元及60萬美元(約465萬港元),以及其他一切相關損失。

原告為邱美琪,3名被告分別為許海波(譯音)、嘉溢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前稱:雲南九洲永寧公路建設(香港) 有限公司),以及王耀坤。

原告在入稟狀指,原告與上述3名被告在2017年3月初有口頭協議,即原告向3名被告支付港幣1238.7萬港元費用,3名被告就會在同月28日前向馬來亞銀行及ING Bank N.V.申請備用信用證貸款予英耀投資有限公司,如申請不成功則會退還原告所有款項。

原告在2017年3月10日分兩次共存入12,387,000港元費用予第一及第二被告的銀行戶口,惟各被告未能依期在同月28日為原告取得備用信用證,亦沒有將費用退回原告。

原告在同年9月應第3被告要求再存入60萬美金,以加快申請進度,惟依然不成功,各被告亦無向原告退還任何款項,故原告現入稟向3名被告追討全部申請費用及其他相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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