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公園置鴨肉炸彈捕野豬 兩男子判囚10個月

兩名地盤工人去年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設置「鴨肉炸彈」捕獵野豬,意外炸傷動物義工,兩人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監10個月。 法官判刑時說,事件令任職獸醫助理的男義工左手拇指及食指永久傷殘,難以使用工作上所需工具,影響工作,法官認為二人在郊野公園放置炸彈,行為極危險,因此認為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兩人去年11月,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衛奕信徑放置自製的「鴨肉炸彈」,捕獵野豬食用,兩名到衛奕信徑餵流浪狗的動物義工意外被炸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