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保單條款欠清晰

消委會發現,部分保單條款欠清晰,有保險公司未有清楚向投保人解釋保單資料,導致誤會。 有個案指出,投訴人透過中介人購買一份危疾保險,列明冠狀動脈疾病及其他心臟相關的疾病都受保,但事主其後接受通波仔手術後不獲賠償,及後發現保單的補充條款,將通波仔視為非手術性治療,不在保障範圍。 另一宗個案涉及一份住院保障保單,保險公司中介人向投保人口頭解釋時,指每日住院現金補償是按醫院收據實報實銷。投保人因病入院做手術,翌日傍晚出院,認為保險公司會跟隨醫院將住院日期界定為兩日。但保單細則中顯示,「每日住院」是指入院連續24小時,投保人入院少於48小時,所以只獲1日賠償。 消委會認為,保單冗長及以法律專業用語撰寫,普通市民難以理解,建議保險業界根據《承保商專業守則》,盡力確保保單內容用詞淺白、免於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