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申私人檢控告鄧炳強及聶德權 法院以證據不足拒受理

郭卓堅申請私人檢控被拒。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向東區裁判法院申請私人檢控,控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惟法院今日內庭聆訊後,以證據不足為由,拒絕受理郭的申請。 郭卓堅的申請書指,鄧炳強及聶德權包庇警隊,容許過萬名警員以現金計算超時工作時數,令政2019/2020年度超時加班津貼支出逾25億元,造成嚴重的不公平現象。並另提告鄧炳強縱容下屬執勤時使用不適當暴力對待示威群眾、義務救護員及傳媒,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 郭在庭外引述裁判官指由於郭未能提供相關證人作供,故屬證據不足。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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