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鏗:質疑判決要按事實 周浩鼎:應督促言論要中肯

一名15歲少年早前承認「縱火」和「管有物品意圖損毀或損壞財產」,在屯門法院少年法庭被判18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水佳麗其後被投訴,指她量刑時稱讚被告,質疑她態度偏頗,而輕判亦會令公眾誤以為暴力行為值得鼓勵。司法機構公布,總裁判官認為投訴不成立,沒有表面偏頗。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如果社會要去質疑裁判官的判決或批評法官判詞時,要根據事實,並非因為判得輕就認為政治上有偏頗而上綱上線,作出人身攻擊。他又認為,今次事件同時證明司法機構現時的投訴機制行之有效、公開透明。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司法機構應汲取今次經驗,督促裁判官在審理有關「黑暴」的案件時,不要發表有失中肯的言論,以保持司法機構的行事公正。律政司亦要做好把關工作,如案件出現法律原則錯誤而判刑過輕,要就刑期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