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健認去年擾亂立法會 就有否推保安開庭聆訊

【on.cc東網專訊】2020年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阻礙立會人員執行職務事件,7名時任立法會議員及1名時任議員助理事後被控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時任張超雄議助、現任工黨主席郭永健,於上月底承認藐視及抗拒立法會保安員2罪,但控辯雙方未能就案情達成共識,故安排今天(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紐頓聆訊」,釐清郭有否伸手絆倒保安員。事後獲得32天病假的保安員強調「有道力」令其跌倒,郭自辯則指自己皮膚滑,保安可能因此跣手失平衡。裁判官屈麗雯將案押後至本周五(17日)裁決,預計同日會聽取郭的求情。

郭永健(34歲)早前承認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保安員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以及抗拒或妨礙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簡廣榮。

保安員簡廣榮作供指,郭當日捉住玻璃欄杆,他上前協助女同事,想鬆開郭的雙手。他將郭的左手拉近自己胸前,突然感覺到郭「好大力咁推我向後,咁我先會向後跌」,並稱「感覺到有道力」,否認是自己失平衡跌倒。

郭自辯時則表示,自己從沒伸直左手推跌保安,反指保安跌倒可能是因為自己當時穿着短袖衫,皮膚較滑,保安捉不住他的手才不慎跌倒,而保安跌倒時拉住他的手借力,使他不得不靠向保安傾斜,才伸直了左手。

裁判官聽取所有證供後,將案押後至後天裁決。至於同案其餘7名被告許智峯、尹兆堅、黃碧雲、張超雄、胡志偉、陳志全及朱凱廸,則分別被控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及藐視罪等控罪,他們尚未答辯,將於明年2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許智峯因棄保潛逃,今年2月已被法庭下令拘捕。

案件編號:WKCC 38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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