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家成獲保釋 法庭相信被告期間不會作違反國安法行為

判詞指出,相信保釋條件可令他在保釋期間,不會作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行為。(港台圖片)

民主派初選案47名被告之一的鄒家成,早前獲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批准保釋,今日頒下的判詞指,相信保釋條件可令他在保釋期間,不會作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行為。

判詞提及,控方反對保釋,認為控罪性質嚴重,最高刑罰可判囚終身,有理由相信鄒家成或會未能遵從法庭指示,又舉例,認為鄒家成散播陰謀論,破壞社會安寧。

辯方向法庭呈遞多封來自被告就讀學校的信件,稱被告是一名護理系學生,生於草根家庭,並於家庭暴力中成長。父親因病離世,令他夢想成為護士。有關護理系課程需於7年內完成,被告已完成其中5年課程,若法庭不批准保釋,或會失去機會取得學位。辯方又指,被告不屬於任何政黨,沒有提倡香港獨立。

法官認為,雖然被告曾於訪問中提及內地摘取人體器官等,但沒有片段顯示他曾直接提倡國際制裁中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