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申保釋失敗 求放寬報道限制亦遭拒

鄒幸彤
鄒幸彤

【本報訊】支聯會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 ,包括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等7名被告目前全部還押候訊,鄒幸彤昨天下午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惟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鄒的申請,鄒保留8天重新被帶上庭的權利,將於9月24日再申請保釋覆核。鄒昨天亦申請放寬傳媒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指申請涉及公眾利益,強調辯方的陳詞不影響案件正審,並會引起社會討論,可達「愈辯愈明」的效果。控方則反對指在案件正審前不應讓辯方「走後門」披露案件資料。裁判官同樣拒絕鄒的申請。

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支聯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鄒幸彤(36歲、大律師)等4名被告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該4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此案將於10月28日再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支聯會安排代表。

另外,鄒幸彤連同4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會主席)、鄧岳君(53歲、無業)、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等5名被告,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指5人於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 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5人早前否認該控罪,此案將於10月21日先作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WKCC 3632, 3633/2021